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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圆系”拉起“共享经济”大旗

网络整理 2018-09-08 12:50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袁正昌 记者吴采平)“投资11.7万元,每天返利600元,4年可累计返利100万元。”这就是打着共享经济幌子的“鑫圆系”网络传销的噱头,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600多人深陷其中,血本无归。近日,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将主要犯罪嫌疑人汤某批捕,这一网络传销组织覆灭。

“鑫圆系”拉起“共享经济”大旗


谢正军/图

  交15万元成总代理

  2016年7月,犯罪嫌疑人杨某伟、斯某正、唐某等人(已被四川省眉山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成都共同策划,在线上成立“国家共享经济创新交易示范中心”为网络运营平台,打着共享经济的幌子,以购物返利为名,设置管理奖和推荐奖,“拉人头”发展会员,牟取暴利。

  2016年12月,赋闲在家的湖北省谷城县人汤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则“国家共享经济创新交易中心”的介绍,便萌动了借机发财的心思。2017年5月,汤某在上线的引导下,来到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通威国际大厦的“国家共享经济创新交易中心”总部考察。汤某对该中心的模式深信不疑,后经推荐加入了这个名叫“鑫圆共享”的传销组织,并向该组织交纳了代理费15万元,成为了谷城地区的总代理。

  2017年5月,汤某注册成立了“谷城鑫圆共享建运营有限公司”,后以发展共享经济为名,通过在微信群发消息、会员口头宣传等方式发展下线。汤某在微信群中发出“投资11.7万撬动100万”“大学生家长一次性投资两万元,可以保障每个月3000元生活费,分红总额17万元”等颇具蛊惑性的广告。广告发出后,一些人抱着“跑不了,试试看”的心态加入成为会员,后通过返利兑现、积分分红等形式又吸引了一批人加入。甚至有尝到甜头的会员会再次或多次借名入会。根据当地公安机关和工商部门的调查,截至案发,汤某在谷城县发展的下线已达到608人,其下线层级已达3层以上。

  会员称不知是传销

  据了解,谷城县是一个较偏远的山区县城,一城就有600多人掉进“鑫圆系”网络传销的陷阱,令人咋舌。2018年5月,“鑫圆共享”涉嫌传销被查,资金链断裂。汤某的“谷城鑫圆共享建运营有限公司”也卷入其中,停止分红。一时间,前往汤某处索要返利分红的人员络绎不绝。汤某称,他因为对上线的情况不了解,曾四处打电话、发信息打听情况。

  5月28日,湖北省谷城县公安局接到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关于依法打击“鑫圆系”网络传销案集群战役线索谷城县涉案人员通知后,于6月4日正式立案侦查。6月7日,还在家中等待着“上级指示”做着发财梦的汤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调查,截至案发,“谷城鑫圆共享建运营有限公司”的600多名会员,无一人收回成本,具体损失数额不等。

  汤某被批捕后,在公安部门讯问证人(参与的会员)时,他们大都表示不知道“鑫圆共享”是网络传销,称自己是看了广告后,通过别人介绍加入的,以为所谓的“国家共享经济创新交易示范中心”是国家投资项目,值得信赖。当汤某涉嫌违法犯罪被抓的消息被曝光后,一批“鑫圆共享”的投资者最初并不相信这个事实。在被问及是否知道“鑫圆共享”是传销时,不少参与者一脸茫然,有的甚至说传销组织都是限制人身自由、强迫买卖,但“鑫圆共享”不是这样,所以不相信这是传销。

  消费返利有多个变种

  记者了解到,在鑫圆商城里,会员被分为两种。普通会员只可以享受消费返利,返利日速率是万分之六。推广会员可以拿到“人头奖励”以及“推广积分奖励”。个人推荐会员消费可以拿到两种奖励,一是直接推荐人消费的7.5%-40%,二是间接推荐人消费的10%-100%。该组织声称,鑫圆商城里所有积分可以直接用于在鑫圆商城进行二次消费,也可以提现。大宗交易分红金额满3000元可提现,商城、餐饮娱乐等日常消费分红金额满100元可提现,所有提现还需扣除5%作为“税费”。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鑫圆共享经济”实质就是一场典型的“庞氏骗局”,依靠后期加入人员的资金来支付前期人员的返利,也就是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来支撑骗局。当卷入的资金越来越多,招募新的投资者发生困难,或是大批投资者要求兑现,资金无以为继的时候,骗局就会迅速崩盘,导致大多数参与者血本无归。

  办案人员指出,消费返利如今已经演变出了3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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