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 > 河南信息 > 正文
周口市公安局发公告,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奖!这项最高1万
网络整理 2019-02-14 16:57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线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周口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举报人举报发生在本市范围内的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按照本办法予以奖励。
二、举报人在举报时应当如实提供本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予以保密。
三、举报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案值金额10%的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案值金额以价格认定机构的认定结论为准;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300元奖励。
四、对同一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只奖励一次,同一违法行为被多人或者多次举报的,只奖励第一名有效举报人,以受理部门接到有效举报的时间先后顺序为准。
五、举报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一)所举报的线索办案部门已经发现或者正在侦办的;
(二)所举报的线索是举报人在履行工作职责中发现的,或者是通过上述人员获取的;
(三)举报线索信息不详,无法查证的;
(四)举报人拒不提供个人身份信息,无法核实被奖励人的;
(五)其他不予奖励的情形。
六、举报方式: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公安机关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七、奖励领取方式:举报人应在接到领取奖励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受理单位领取奖金;委托他人办理的,受委托人需提供委托书和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本办法由周口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搜索
-
- 2019-02-14河南通信管理局深入推进
- 2019-02-14河南周口:成功抗诉一起抢
- 2019-02-14周口太康县五西村农民自
- 2019-02-14直击武警周口支队“魔鬼
- 2019-02-14河南周口商水县农产品电
- 2019-02-13河南信息通信业狠抓国务
- 2019-02-12河南省地理信息产业园挂
- 2019-02-12河南省持续打造信息通信
- 2019-02-12河南省设立百亿级信息产
- 2019-02-11好消息!2019河南城乡居民
- 2018-08-14河南信息通信业提出六项
- 2018-08-15《河南能源报》——专业
- 2018-08-16周口市中学生运动会暨第
- 2018-07-18周口警方成功打掉一个专
- 2018-08-092017周口特岗教师招聘岗位
- 2018-08-18河南省企业薪酬调查和信
- 2018-08-29河南清理整頓文化類“山
- 2018-09-27周口跨区域联合查处“百
- 2018-11-22司机注意了!大广高速公
- 2019-02-01周口48岁聋哑男子在郑州打
- 2019-02-14河南通信管理局深入推进
- 2019-02-14河南周口:成功抗诉一起抢
- 2019-02-14周口太康县五西村农民自
- 2019-02-14直击武警周口支队“魔鬼
- 2019-02-14河南周口商水县农产品电
- 2019-02-13河南信息通信业狠抓国务
- 2019-02-12河南省地理信息产业园挂
- 2019-02-12河南省持续打造信息通信
- 2019-02-12河南省设立百亿级信息产
- 2019-02-11好消息!2019河南城乡居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