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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顺风车司机涉刑案 网约车审核难题凸显

网络整理 2019-01-23 03:15

滴滴顺风车司机涉刑案 网约车审核难题凸显

  20岁的王丽不曾想到,一个下“顺风车”订单的动作,会将自己置身于巨大的风险之中。

  今年7月4日凌晨,王丽在滴滴平台下了一张“顺风车”订单。凌晨3点多,顺风车司机郑某开车将其送到目的地附近后,采取暴力手段将其强奸。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滴滴顺风车司机郑某强奸乘客王丽一案,被告人郑某被判有期徒刑4年。据了解,案发后,郑某家属向被害人王丽赔偿了7万元,取得了王丽的谅解。

  尽管郑某的不法行为得到了法律的制裁,不过经警方调查,在此次接单过程中,郑某并未使用自己的注册账号,而是使用其妻子的注册账号;而且,郑某作案所驾驶的车辆,并非该账户注册车辆。这也引发了网约车平台对于司机身份、车辆信息的审核义务的关注。

  平台法定义务VS合理注意义务

  据了解,滴滴“顺风车”今年6月上线,也是滴滴快递合并后推出的首个产品。11月26日,滴滴顺风车相关负责人对法治周末记者介绍,车主要参与到顺风车业务中,必须上传身份证、行驶本等信息,滴滴平台会进行人工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顺风车还必须绑定微信及微信支付才能提现,进一步验证用户信息。

  滴滴顺风车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案件发生后,滴滴公司第一时间配合警方侦查,依法提供了犯罪嫌疑人相关注册信息和订单信息,帮助警方顺利、快速侦破。这也说明,滴滴平台每个司机的服务都有迹可循,平台一直在发挥安全作用。

  记者注意到,对于滴滴顺风车出行,滴滴出行平台上有《合乘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用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协议》第七条第三款为,“滴滴出行”信息服务平台仅是为双方提供在线合乘的平台,“双方通过平台达成的合乘行为,是双方自愿的行为,因此‘滴滴出行’平台对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纠纷,以及因合乘行为引发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不承担任何责任,均由双方自行解决”。

  北京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黄海波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乘客是基于对平台的信任,才选择平台叫车,平台也负有安排真实、准确、合格、合法车辆及驾驶服务的义务,保证乘客安全,对于因信息审核不严格造成的损害,平台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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